教师编制考试资讯

咨询热线:02583689966

首页> 考试资讯> 教师编制考试资讯

2018江苏徐州新沂市招聘教师公告

2018-07-07 xredued01


五、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新沂政府网“信息公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11&TabID=1)、新沂教育网(http://www.xysedu.cn)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现场选择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8922218

新沂市教育局 0516—88922340 88891325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 0516—88923859(新沂市纪委监察委第四派驻纪检组)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原标题:2018年新沂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新沂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018年新沂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1 2 3

相关推荐 更多

热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