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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黄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1名实验指导教师、文秘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公告

2015-03-21 xredued04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体检考察由黄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考察材料、体检表复印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相关公告内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59—2355343(市人社局)

报名咨询:0559-2596987(黄山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电话:0559-2355322(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原标题:2015年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实验指导教师、文秘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公告

黄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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