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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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属卫生类
时间:2019年3月31日9:00—15:30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东南足球场(思源活动中心东侧)
2.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汉中市市属事业单位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现场报名时,需本人提供《报名表》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等。且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报名机构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报名确认后,应聘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和其他事项在报名处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人员名单、加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四)签订聘用意向协议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各用人单位与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汉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意向协议书》。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请有关应聘人员注意保持通信畅通。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于4—6月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7—8月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