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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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长安区人社局和长安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现场填写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报名时需持本人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有证需原件及复印件,无证持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单)、个人简历、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等资料。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二)考核
考核工作采取现场讲课、问题答辩和评委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政治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水平。应聘者按所报岗位随机抽取课题现场讲课,讲课完成后由评委提出问题,应聘者现场答辩,最后由每位评委根据考生总体面试情况独立打分,分数相加平均后即为应聘者面试考核分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设笔试环节。
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分数在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面试考核结束后,按照应聘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待定,以具体公告为准)
1.体检:由长安区人社局和长安区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长安区人社局在长安区政府网站(http://www.changanq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