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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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1.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1.由校人事处对通过面试、体检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协审表》,有单位的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招聘该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三明学院网站、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报市公务员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服务期限
享受福建省引进人才待遇的,服务期为8年,其他的为5年(详见《三明学院教师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暂行规定》,正式入编前须签订《入编协议书》)。
五、工资待遇
按三明市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咨询:0598-8397457,联系人:刘老师、黄老师。
(二)纪律要求
1.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2.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三明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明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8399682。
原标题:三明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三明学院
2015年3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