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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建水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03-30 xredued04


根据红河州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 建水县 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4月15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为便于建水县申报人员顺利完成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现将建水县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网络申报信息确认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试讲。

二、网络申报条件

(一)人员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水县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思想品德

1.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三)学历条件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要求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参加并通过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授权组织的考试后,获得合格证书。

(五)申报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六)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与其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层次相符合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非师范类人员需参加建水县教育局组织与申请资格种类、学科相符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测评合格者方能认定。

(七)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网络申报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

2015年4月15日至5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网络申报网站

http:\www.jszg.edu.cn

(三)网络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要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和网络申报说明。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区域“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或“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首先,根据提示进行申报人员网上注册;其次,根据提示信息如实填写申报人员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最后,“提交”信息,网报成功。

3.申报人员在申报期间,要时时通过用户名、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查看申请状态,若出现“申请材料不全(查看详情)”,请根据要求修改或提供材料,以免影响教师资格认定。

4.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5年5月5日至5月12日(周末正常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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