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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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照过渡办法进行认定人员,如果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还需要提供所申请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或相应免考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单科成绩合格证明,或申请人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个人成绩页面,由市级以上考务部门盖章认可。)
已取得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或教育学类专业毕业生在申请相应学段综合实践学科教师资格时,不需要提供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但必须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在职教师若非教育学类专业毕业,应另行提供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证明。
对跨专业申请音乐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主干课程考试成绩。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11)在编在职教师证明(公办编制在职教师提供,需由所在单位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12)粘贴相片页。纸质照片为一张国标小二寸,需与网上报名的电子版照片同一底版并带身份证号码,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3MM(宽)×48MM(高),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好姓名。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见附件一)的申报材料顺序整理好。凡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的原件资料将当场确认后返还本人。
4.材料受理时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申请任教学段与学历相对应、任教专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时,可以免予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①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②全日制教育硕士。其中,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但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和五年内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仍应增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收取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120元/人。
(3)公民身份、学历、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主干课程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等项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将依法不予受理。
(4)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严肃处理。
(5)现场确认受理后,请及时关注天宁教育网“公示公告”栏有关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及体检等相关通知信息,网址是http://new.tnedu.com。联系咨询电话:0519-86909589。
原标题:2015年常州市天宁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