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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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 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一)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将根据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二)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一经录用,经协商一致,将依据学院人才引进办法享受相应补贴。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513102
电子邮箱:gkzprsc@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东行政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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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行政学院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