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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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中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 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 2015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小学岗位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初中岗位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应证书。
(五)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 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 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学科分设A、B两类岗位,在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其中A类岗位招聘人员的毕业年限无限制;B类岗位为定向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我省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 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 报考的,实行定向岗位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确定招聘计划81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5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 6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社区教育学院(七里山西路13号,乘36路、41路、k55路公交车在郎茂山小区北区站下车即到)。
3.提交报名材料。需要应聘人员报名前登陆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下载《2015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现场报名必查材料有:①《报名表》(提供本人手写原件,字迹工整);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 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往届毕业生,除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与报名提交的毕 业证相对应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 教师资格证(直接办理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则要提供《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模板另附)及相应证书;⑥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者,需同时出具国家 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⑦现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 (证明模板另附),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事宜。⑧填写获奖内容的,要提交填报的荣誉证书。在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审核报名资格时,需要 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除《报名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以外的其他所有必查材料的复印件(要求 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