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1
xredued02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当场公布初审结果。参加技能学科报名资格审查 合格者,到报名缴费处缴技能学科面试考务费(为方便应聘者报名,请提前自备零钱),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非技能学科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报名缴费处缴纳 笔试考务费,领取笔试准考证。每位应聘者只能在初中或小学学段中,选择一个学段中的一个学科、一个类别、一个组别对应的岗位进行一次申报,不得兼报,超报 者取消其报名应聘资格。
各学科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至少达到1:5,达不到1:5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 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可调整给同学科的其他类别(或组别)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 现场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前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三)定向招聘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计划鉴定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即在报名点提供上述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材料,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截止日下午的16:00,过时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资格。符合定向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在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四)符合B类报考条件人员,可以报考本类的招聘岗位,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A类岗位,但两类岗位不能同时兼报。因本类岗位应聘人员未能达到报名、考核比例或放弃聘用资格而取消的招聘计划,可调整为对应学段同学科的A类岗位计划。
报名资格材料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技能学科岗位(英语、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方法;非技能学科 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方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市中区人社部门、社会监督人员、学校职工代表及有关 专家等组成的招聘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技能学科岗位
1.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主要从言谈举止、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 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并累加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现场分组公布成绩。为保证聘 用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情况确定。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 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按面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 计划,并将该计划调整到同学科的其他类别(或组别)岗位中。通过面试(专业测试)取得笔试资格人选确定后,由区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 息中心网站公布。在面试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的第三天上午10: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自行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笔试资 格。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笔试费40元,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 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在上述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等详情见发放的笔试准考证。
在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按面试(30%)与笔试(40%)分值比重求和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中, 针对应聘人员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的人员,若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将核减 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将该计划调整到给同学科的其他类别(或组别)岗位中。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及综合考察人员名单在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公布。在 笔试考试结束后的第三天(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综合考察资格。进入综合考 察范围人员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从实有合格人员中,按岗位由高分到 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环节在笔试之后,采用说课或上课、答辩等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考场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分组公布成绩。
(二)非技能学科教师岗位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笔试,非技能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与技能学科岗位笔试内容的要求相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 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学科岗 位计划不同,采用1:3(初中岗位为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察人员;若达不到1:3(初中岗位为1:5)的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对笔试合格 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将调整到同学科的其他类别(或组别)岗位中。在笔试考试结束后的第三天(工作日)下午 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综合考察资格。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员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 到指定地点缴纳综合考察费70元,并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笔试成绩,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 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环节在笔试之后,采用说课或上课、答辩等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考察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分组公布成绩。
每个面试、综合考察考场中,均组成不少于7人的评委组,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或综合考场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考场设监督席,派社会监督员对考试程序、评分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应聘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面试占30%、笔试占40%、综合考察占30%的比例,应聘非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察占 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 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 高到低确定。参加综合考察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按确定人数不少于计划数的原则,设定综合考察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 围;确定考察体检、选岗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选岗。在综合考察全部结束后的第三天(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 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自行查询综合考察成绩、以及是否进入考察体检结果。
五、考察体检、选岗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察工作 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因应聘者本人与现聘 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 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区教育局同意,可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上述既定的入围考察体检人员顺序位次, 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 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市中区教育系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岗位选择。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分类别、组别,按各学段学科的考试总成绩由 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 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