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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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安师范附属小学现有教师不足的状况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为保证今年秋季学校正常开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在职在编优秀教师6名。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选调工作小组。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三、选调岗位和数量
语文教师4名(其中男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其中男教师1名)。
四、选调岗位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任教5年以上(含5年,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大专及以上;
(四)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具备选调岗位专业技术资格及聘任为选调岗位的人员;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名师;
2.获县(区)级及以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本学科公开课堂教学竞赛(不含说课)获市级三等奖和县(区)级二等奖及以上人员。
省学科带头人、省特级教师和全国、全省模范(优秀)教师获得者,不受上述条件和选调名额限制,可与选调学校联系,经审核批准,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选调。
五、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2日至13日。
2.报名地点:吉安师范附属小学办公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现场填写《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方可报名。
4.报考人数的比例要求:选调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特殊岗位或短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可适当降低比例)即可开考。
5.资格审查:选调学校负责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市教育局负责对试教入闱人员的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监督检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
资格复审时,试教入闱人员须提供本人任教年限证明、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及时提供取消试教资格。
(二)考试
由笔试、试教两部分组成,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选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含新课程标准内容)。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8月16日。
(3)笔试地点:吉安一中阳明楼。
2.试教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特殊岗位或短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可适当降低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试教对象(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一并列入)。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试教:试教内容为所选调岗位小学相关学科课程,具体试教内容现场临时抽取确定,试教者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并当场公布试教成绩。试教考试时间20分钟。
3.试教时间和地点:8月19日,吉安师范附属小学。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选调岗位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
(三)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