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师资格证报名

咨询热线:02583689966

首页> 教师资格证报名> 江苏教师资格证报名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暂行办法细则(试行)

2014-08-25




第五章 考试安全与违规处罚



第二十六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处置和应对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 对试题命制、考务管理、监考等考试相关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且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 2 3 4 5 6 7

相关推荐 更多

热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