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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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秋季安徽阜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国考)--阜阳市教育信息网

2015-09-16 xredued04


(1).确认时间

社会人员:10月12日-10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00和下午3:00-17:30。

(2).确认地点

阜阳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阜阳市双清路8号)。市区公交1路、9路、51路可到达。

(3).确认所需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

②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鉴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在我市中小学任教证明。

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⑧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⑨指定医院、体检站出具的合格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

⑩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5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两张交给认定机构以备制作证件),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和申报学科。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各县市区认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请登录相关县市区教育网站查询。

3.审查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网上公告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4.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原标题:阜阳市教育局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适用于国考人员)

点击下载>>>

2015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阜阳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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