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5
xredued04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 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应回户籍 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必须使用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编制的表格(可登录三明教育信息网,在“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⒉现场确认前请认真核对清楚所要求的证件、表册材料,带齐所有要求的证件和表册材料再去现场确认。若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去现场确认的,须书面委托他人代为现场确认。
⒊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只需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并由单位或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⒋非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应提交2014年底前取得的福建省自考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通过国家自学 考试已修学师范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证明;及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开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交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⒌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交大学期间的成绩单(注明“原件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成绩单中应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三门合格成绩。
⒍材料整理要求:各申请人应按提交的材料所列顺序整理,并在左上角用回形针夹在一起,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和工作单位,提交确认点确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合理安排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及时发布认定公告,广泛宣传,规范操作,依法认定,确保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认定工作的平稳顺利。
(二)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花名册,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后于10月2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smjyrsk@163.com)。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受理并报送市教育局认定的,应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
(四)使用好信息管理系统。各地在认定工作结束前应及时做好数据核查、证书签发日期确认和和导出打印数据等工作。按照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 求,下半年,12月10日教育部将锁定系统,信息系统锁定后不再对各认定机构开放,各地一定要严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后, 要做好认定花名册(含电子文档)的保存及材料归档工作。
原标题: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5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
三明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1日
培训课程:想快速通关,怎样让备考万无一失?欣瑞教育教师资格证培训名师带你轻松备考,掌握考点!各省考试介绍入口,点击查看更多考试政策>>
热门课程:幼师笔试精品课程 | 小学笔试标准课程 | 中学笔试标准课程
学习交流平台:微信 |
手机APP |
微博
教师资格证考试交流群:337331076 |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