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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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徐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什么时候申请?

2016-01-30 xredued04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的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9)按照过渡办法进行认定人员,如果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还需要提供所申请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考试的合格成 绩或相应免考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单科成绩合格证明,或申请人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个人成绩页面,由市级以上考务部门盖章认可)。

对跨专业申请音乐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主干课程考试成绩。

已取得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或教育学类专业毕业生在申请相应学段综合实践学科教师资格时,不需要提供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在职教师若非教育学类专业毕业,应另行提供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证明。

(10)在编在职的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

(11)档案袋1个,并粘贴《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

登录徐州教师资格认定网(http://xzjszg.xze.cn),在 “表格下载”栏目中,可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照片粘贴页、材料袋封面等。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按4-10项材料顺序装订。

现场确认的同时,属于过渡政策的省考人员报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13〕1号)的规定执行。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2016年5月底前(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县(区)教育局网站公告)自行组织最后一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016年,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在职盲聋哑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仍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认定申请。具体测试安排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五)体格检查

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通过国考人员和符合过渡认定条件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体格检查。

(六)教师资格专家委员会评审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在听取教师资格管理部门和专业评议组意见的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以及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进行考察评议,提出审查意见。

(七)资格证书发放

2016年6月30日前,各地完成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五、政策咨询电话

(一)徐州市教育局工作部门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83711218

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联系电话:83722078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83733001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丰县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80396912

沛县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89618372

睢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80376848

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86626217

新沂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88922340

铜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80266953

贾汪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87618686

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87636727

云龙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80803417

泉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85901752

原标题:2016年徐州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徐州市教育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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