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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教师资格国考考试幼儿《综合素质》考题猜想:教育法律法规(六)

2016-03-19 xredued04


4.某民办幼儿园,由于场地不达标、消防未通过、法人资料缺少等造成办学条件不具备,区教育局不给幼儿园发办学许可证。然而,在开学初,投资方却无 视教育行政部门的劝阻,大张旗鼓违法招生和办学。由于该幼儿园学费相当便宜,所以有很多家长把孩子送到该幼儿园读书,生源充足。几天后,区教育局对该园进 行检查发现问题,并给该幼儿园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指出该幼儿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并要求整改完成后于l3日交齐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证 照和资料,否则将发通知责令停办。

问题:请根据教育教学法律分析上述材料中办学者的行为是否合法,并分析材料中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案要点】

材料中的办学者在场地不达标、消防未通过、法人资料缺少等办学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擅自办学,且无视教育行政部门的劝阻,大张旗鼓地违法招生,是一 种违法行为。本材料中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办学者、学生、学生家长、教育行政部门;法律关系的客体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行 为、教育行政部门查处行为;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幼儿园的办学及其对教学的组织管理。

5.雯雯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学生,成绩一直不好。有一次,在数学课上她没有认真听讲,老师就打了她一下,从此,雯雯一想到数学课,就感到害怕。

问题:我们应该怎样评价这位数学老师?

【答案要点】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 尊严的行为。由此可见,教师应当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如果因为学习成绩不好,上课不认真听讲而体罚雯雯,无疑会对她的身心健康构成很大的伤害,影响她健全 人格的形成,因而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对于教师的违法行为,雯雯可以通过她的监护人或者幼儿园领导,要求教师纠正其体罚幼儿的错误做法。如果教师坚持不改的 话,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

6.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在学校的倡议及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成立了一个“学雷锋活动小组”,共有成员16人,均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某星期天, 该小组组织全体成员去一个“五保户”家做好事,事前未告知班主任及学校。谁知在打扫卫生的过程中,女学生赵小娟在擦洗房间的玻璃时,失足从椅子上摔下来, 造成左脚骨折。事后,赵小娟的父母要求学校赔偿部分医药费。但学校认为赵小娟摔伤是她自己不小心所致,与学校无关。

问题(一):赵小娟摔伤,学校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问题(二):赵小娟的监护人该是谁?监护人在本案中有什么过错?

问题(三):你认为学校有必要给予赵小娟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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