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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教师资格国考考试幼儿《综合素质》考题猜想:教育法律法规(八)

2016-03-19 xredued04


5.某县教委实行机构改革,将原来的勤工俭学管理站改为县教育服务公司,并决定于星期四举行挂牌仪式。为了营造热闹氛围,县教委提前半个月通知县城 内各幼儿园、中小学组织学生,届时到场助兴。星期四,教育服务公司挂牌仪式如期举行,县城所有学校的学生共计400多人次参加典礼,县教委的领导们十分满 意,感觉效果好极了。

问题:本材料中,县教育局的行为侵犯了学校的哪项权利?侵犯了学生的哪项权利?

【答案要点】

县教育局的行为侵犯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以及学生的受教育权。在这一事件中,县教委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下发通知,让所辖的县城幼儿园及中小学学生在正常的学习时间内停课参加商业庆祝活动,严重地干扰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侵害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学生的受教育权。

6.某乡一所学校进行危房改造,乡政府公开向学生家长集资。由于进度缓慢,乡政府便向学校下了一道命令,凡是缴了集资款的家庭,其子女可以正常上课,否则要让学生停课回家催家长缴款。结果,该学校50多人的教学班只剩下10多名学生,教师无法正常上课,只好停课一周。

问题:请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一事件。

【答案要点】

乡政府的做法是错误的,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主要是政府的责任,即由政府出资建设,摊派集资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不缴集资款就停 止学生上学,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也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教师因为学生少,而停止其他学生的课,侵犯了这些学生的受教育权,同样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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