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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旺苍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直接考核招聘服务期满特岗教师80人公告

2016-03-26 xredued04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1、2013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教师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5)。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审核确认。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川委办〔2014〕30号有关 规定,新录(聘)用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一律不得调动),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逾期不能 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县各级政府部门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 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 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 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县教科局人事股:0839—4204579

县人社局职称专家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9-4220048

(二)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0839—4203145

原标题:关于直接考核招聘服务期满特岗教师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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