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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春季四川通江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03-30 xredued04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6年春季市(州)、区(市、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6〕1号)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通江县行政辖区内的适龄人员。

2、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3、今年春季不面向应届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条件

学历:申请人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即: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普通话: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师范学习阶段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学业成绩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提供师范学习阶段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所学专业与所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的申请人、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本网站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其他时间和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请申请人注意掌握报名时间。

3、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未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统考的申请人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已参加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统考的申请人点击网站首页右侧“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照片等。

(2)核对所填报信息,所填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

(3)确认无误后提交填报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报人员记好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等资料,作为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5)申报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并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如实填写并打印。

(6)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报名信息被他人更改。

报名时需上传照片(可去相馆制作),照片要求: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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