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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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教学能力,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100分。说课主要考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组织课程,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岗位学科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学校中的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
(四)考察体检
按照学校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 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事劳动保障处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人事劳动保障处颁发《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进行,成立高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7-3255677。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高新区网站(http://www.jnh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37-3255628
本《简章》由高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济宁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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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济宁高新区教师招聘计划与招聘学校岗位设置表.xls
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
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