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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聘辅导员6名公告

2016-04-13 luck_lee1101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浙江省机电集团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以培养机电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主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在校生9500多人,本部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新建成的海宁长安校区已投入使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6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需要,根据性别分别招聘辅导员(男)4名、辅导员(女)2名。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应聘。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为:

(一)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三)能适应滨江、长安两校区工作,并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9日后出生);

(五)具备2016年7月31日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4月29日期间,将报名表(样式见附件1)和简历发送到邮箱 zimers@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xx岗位-姓名”)。邮件主题缺失,报名表上应聘单位、身份证号码、岗位名称等关键信息缺失的,学校可不 予反馈。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初审通过人员反馈结果。初审通过名单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应不少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笔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照一张。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测验(不指定教材),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方式:综合面试。主要测评岗位匹配性、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综合能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将另行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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