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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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目标】
1.识记知识、知识直观和知识概括的类型、记忆的三个系统。
2.理解知识及知识学习的分类、提高知识直观效果的方法、提高知识概括效果的方法、遗忘规律及遗忘的原因。
3.比较三种直观方式的优缺点,运用记忆规律促进知识的保持。
【主要知识点与考棱要求】
一、识记部分
1、知识的类型:
(1)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感性知识是对活动的外表特征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可分为感知与表象两种水平。理性知识,反映的是活动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包括概念和命题两种形式。
(2)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也叫描述性知识,是个人能用言语进行直接 陈述的知识。这类知识主要用来回答事物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可用来区别和辨别事物。程序性知识也叫操作性知识,是个体难以清楚陈述、只能借助于 某种作业形式间接推测其存在的知识。它主要用来解决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加涅认为,程序性知识包括心智技能和认知策略两个亚类。
2、知识直观的类型:
(1)实物直观(即通过直接感知要学习的实际事物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
(2)模象直观:模象即事物的模拟性形象。所谓模象直观即通过对事物的模象的直接感知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例如,各种图片、图表、模型、幻灯片和教学电影电视等的观察和演示,均属于模象直观。
(3)言语直观:言语直观是在形象化的语言作用下,通过学生对语言的物质形式(语音、字形)的感知及对语义的理解而进行的一种直观形式。
3、知识概括的类型:
(1)感性概括:感性概括即直觉概括,它是在直观的基础上自发进行的一种低级的概括形式。是一种知觉水平的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