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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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受处分期间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事业单位招聘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以当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为准);
5、尚在试用期的新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根据中省市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对聘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聘的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铜川党建网站、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公开选聘公告,公开选聘的岗位、资格条件、组织实施方式、程序等相关要求,报名人员可及时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公开选聘岗位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各选聘部门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选聘事业单位指定专人组织实施。
1、报名
(1)选聘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可由本人申请并按照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名。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考者必须如实、规范填写《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区县组织人社部门、国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改动,填表说明不属打印内容。
(3)报考者须本人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并携带《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粘贴照片)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及选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见岗位表)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对“铜川市生源或户籍,本人在外地工作,属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对“配偶一方在铜川市工作,一方属外地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配偶在铜川市工作单位的证明(在铜川工作时间必须为本次公告发布日之前)。
对“父母在铜川居住,且家庭困难,本人在外地工作,属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或单位(社区、村委)的证明。
(4)报考者依据自身条件,对照岗位要求,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凡不按时限要求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