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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铜川事业单位选聘公告(25人)

2019-10-26 xredued04


2、资格审查

各选聘事业单位在接受报考者报名的同时,依据公告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认真进行审查,不得在公告之外再行设置附加或限制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要向报考者详细说明理由;对携带资料不全或填报内容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报考者本人,并向其明确补交补填时限。

3、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本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3:1,岗位或专业要求特殊的职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2:1。各选聘事业单位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本单位选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不足开考比例岗位缩减或取消的建议分别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及时在选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缩减、取消选聘岗位情况,公布取消岗位报考者改报时限及相关要求。同时,由被取消岗位所在的选聘单位负责电话通知改报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但不得改报已取消岗位(程序及要求与报名和资格审查一致)。改报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和改报工作结束后,各选聘单位要将《报名推荐表》及报名情况汇总表分别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统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印制,由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的选聘单位专人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并发放,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报考者须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命题和阅卷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1、笔试

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9:00—11:00(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依法履行职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公开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选聘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

面试实施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选聘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面试全程摄像录音,当场向考生公布本人面试成绩,并由考生复述后签字确认。

面试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四)体检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选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选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结论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报考者本人。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结论如有疑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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