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4
        
             
             
        
一、2014年黑龙江教师资格证关于受理认定范围对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为符合黑教师〔2014〕2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认定范围和对象,并参加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且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以及免考免试的人员。
二、2014年黑龙江教师资格证关于申请网上报名时间和程序
6月25日--7月6日为网上申报时间。具体申报办法:
1.符合认定范围对象条件的人员,按照上述规定的申报时限,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 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在此期间,我省将开通中国教师资格网受理本省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窗口。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窗口进行申报,超过时限网报窗口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网报申请。
2.申报人按网上的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同时按照本通知要求,通过黑龙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hlje.net)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等相应表格,按照黑教师〔2014〕29号文件要求,完成思想品德鉴定、体检等申报各项程序。
3.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2014年黑龙江教师资格证关于现场确认时间和程序
7月6日--7月12日为现场确认时间。确认具体办法:
1.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并完成下载打印填报相关材料后,持认定需要的所有材料,在7月6日至7月12日之间,按教师资格分级认定的管理权限,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受委托高校进行现场确认。
2.在此期间,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市(行署)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份,由认定机构免费提供)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要学校提供应届生相关证明和加盖录取学校公章的录取三联单);
(4)由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